丛美华. 责任护士对死胎孕产妇的心理干预[J].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 2012, (24): 160-162.
引用本文: 丛美华. 责任护士对死胎孕产妇的心理干预[J].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 2012, (24): 160-162.

责任护士对死胎孕产妇的心理干预

  • 摘要: 妊娠20周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称为死胎,死胎在体内滞留时间越长,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的发生率越高1.女性在怀孕的过程中,心中是充满骄傲、喜悦及期待的,而胎死宫内使孕产妇和家属无法接受,往往会出现明显的心理反应如抑郁、悲伤、自责、内疚、焦虑等2-4.本院妇科三病区自2010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实行责任护士8h在岗位及24 h负责制,担任责任护士对护士本身的素质要求比较高,不仅要对患者的机体进行护理,还要全面了解其心理、社会关系和家庭生活状况等5-7,一般情况下,1名责任护士负责护理1~10名患者,患者有困难和问题都可以找责任护士帮助解决.本院责任护士对32例死胎引产的孕产妇进行心理反应的观察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心理干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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